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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是什么藝術?一個優秀的廣告總是能產生神奇的力量,它不僅能給客戶帶來良好的營銷效果,還能讓消費者產生消費的欲望,甚至使品牌理念深入人心。它什么時候開始的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,它發生了——如果你現在在廣告業工作,每隔幾年,每隔幾天,你問自己是否想“在廣告業工作”。
生存的問題一再出現,但這是一個我們通常不承認的事實。你想知道長時間工作是否值得,與不講理的客戶打交道是否是“你真正想做的事情”。你會開始關注廣告行業以外的領域(通常是非營利性組織),就好像做一些好事可以驅除過去的罪惡。但重要的是,你要考慮我們所做的(即廣告)是否本質上是邪惡的。創造精致的幻想,向人們出售他們并不真正需要的東西,這樣做對嗎?為了向孩子們出售糖果、塑料玩具和炸薯條,研究、識別和喚起最原始的情感是否合乎道德?藝術為商業服務合法嗎?
讓我們這么說吧:好的廣告確實有效。不是所有的廣告都是好廣告,但當它們是好廣告時,它們就有神奇的力量。它允許客戶用有限的預算做出看起來很大的東西。好的廣告被復制,重復,并融入流行文化。重要的是,它有助于銷售更多的產品。如果你曾經在GEICO的廣告里和任何人談論過壁虎,達斯·維德,或者霍普,你就知道我在說什么了。
但與廣告的說服力相結合的是它對受眾的內在控制。它是如何把產品的目標(讓你聞起來很好)和人們想要的東西(她注意到了你)聯系起來的?它是如何用符號來讓人動情的(這塊閃亮的石頭是我們永恒愛情的象征,對吧?)以及它如何避免在人們的腦海中形成一個象征意義,使他們不會形成一個單一的品牌形象(例如,奧巴馬使用了一個紅色、白色和藍色的模板)。
當然,廣告可以是某種黑暗的藝術,但它本質上是壞的嗎?出售一些美麗、有意義、令人難忘的東西,從根本上說真的是錯誤的嗎?我可以說“是”。是的,人是脆弱的,把他們不需要的東西賣給他們是錯誤的。是的,廣告已經被扭曲很久了。是的,廣告是一種無處不在的文化垃圾。
我也可以說“不”。不,在電視、雜志和數字廣告告訴人們出去買東西之前,人們想要的是好東西。不,廣告沒有創造需求,反之亦然,它直接指的是一種需求的滿足(我渴了,這個廣告告訴我要喝水,這個廣告告訴我要喝蘇打水)。不,廣告并不比一個陌生人推薦一家餐館更糟糕——區別只是媒介不同。我可以那樣回答你,但我不會。因為事實上,廣告本身并沒有好壞之分,它是好與壞的結合。例如,洗發水品牌使用廣告作為他們增加市場份額的許多方法之一。
因為做了一個特別有效的洗發水廣告,品牌經理和他的廣告公司獲得了一個獎項,這很好;當消費者嘗試一個新的洗發水品牌時(這意味著她現在對看到廣告很興奮),這也很好。廣告是不好的,很可能是因為它使用了一些明星來保證它的效果,而效果本身并不比那些價格只有它一半的產品好;廣告是不好的,因為它打斷了你最喜歡的節目(并為此付費);廣告是不好的,因為現在的消費者比它應該的更看重美。
沒有明顯的方法來調和創造性廣告的真實性。但正是這種二元性賦予了廣告的內在特征:必要性。廣告的存在是因為需要說服別人去做,去買,去吃,去改變一些已經存在的東西。有時廣告是有害的(如推銷煙草),有時是有益的(如反對吸煙)。它的惡是必要的,它的善也是必要的。就像政府,或者燃燒的旗幟,或者罐頭食品。它反映了那個時代的矛盾。
但別把我的話太當真。下次你遇到從事廣告工作的人,問問他或她“從事廣告工作”是什么感覺。你一定會得到一個有趣的答案。是的,也許每個人對“什么是廣告”這個問題都有不同的答案。